药么么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1.总则
1.1.目的
我们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本规则解释了药么么(包括但不限于药么么APP、药么么网站(yaomeme.com)、药么么微信公众号、药么么微信小程序、么么盟友等客户端,下称“平台”或“药么么”)的运营主体湖南盘庚科技有限公司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与保护细则,药么么希望平台内的经营者(以下简称“商家”)同样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为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的利益,防止侵权行为给平台内商家及药么么带来的风险,建立公平、诚信、透明的运营环境,特制订本规则。如果商家不同意本规则的任何内容,您应立即停止使用药么么相关服务。当您使用药么么提供的任一服务时,即表示您接受并同意本规则的所有条款。
1.2.知识产权侵权的定义
本规则所称的“知识产权侵权”是指商家在药么么平台上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之行为本身,或所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本身或其包装,或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展示的商品信息有可能侵犯权利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涉嫌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即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等)的行为。
2.侵犯知识产权类型
2.1.商标权侵权行为
侵犯权利人商标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2.1.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1.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冋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1.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2.1.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2.1.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2.1.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2.1.7.发布、销售非商品来源国的注册商标权利人或其被许可人生产的商品;
2.1.8.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其他用户的混淆或误认其他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的行为。
2.2.著作权侵权行为
侵犯权利人著作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2.2.1.未经权利人授权,擅自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材料,如文本、照片、视频、音乐和软件,构成著作权侵权;
2.2.2.销售盗版实体产品或其包装;
2.2.3.实体产品或其包装非盗版,但包括未经授权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2.2.4.产品及其包装不侵权,但未经授权在店铺信息中使用图片、文字等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2.2.5.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不当使用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2.3.专利权侵权行为
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侵犯专利的行为可分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假冒他人专利;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等。其中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2.3.1.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3.2.销售前述项所述产品;
2.3.3.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2.3.4.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2.3.5.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2.3.6.其他用户出售的商品或所使用的信息不当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3.权利人投诉流程
3.1.权利人认为药么么商家存在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的,可向药么么进行投诉。
3.2.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投诉,权利人以书面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3.2.1.向药么么发出的通知,通知应包括:知识产权权利证明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能够实现准确定位的被诉侵权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通知真实性的书面保证等;
3.2.2.说明被投诉的侵权类型:专利侵权(外观、实用新型、发明)、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或盗用图片,并提供权属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被盗用图片的原始图片等证明材料;
3.2.3.提供涉嫌侵权商品的具体商品链接;
3.2.4.说明涉嫌侵权商品侵犯上述知识产权的具体内容和理由及诉求;
3.2.5.若涉及专利权的,权利人应提交技术特征或者设计特征对比的说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等材料;
3.2.6.提供与涉嫌侵权商品有关的生效司法判决、行政裁定等证明文件(若有);
3.2.7.权利人对投诉资料及通知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的承诺书。
3.3.权利人需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事项记载清晰完整的各项文件,并在毎一份文件上签署权利人亲笔签名(对自然人)或加盖权利人公章(对法人或其他组织)。
4.商家申诉流程
4.1.药么么接收到投诉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商家,并有权对被投诉商品采取下架处理或/和对被投诉的内容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如商家认为侵权行为不存在的,可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向药么么申诉并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期满未提交申诉材料及声明的,不影响药么么的审查。
4.2.商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4.2.1.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包括:商家的真实身份信息;能够实现准确定位、要求终止必要措施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权属证明、授权证明等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声明真实性的书面保证等;
4.2.2.针对商标侵权的投诉,可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4.2.2.1.销售商品的授权文件以及可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进货凭证;
4.2.2.2.被投诉商品的自有商标证书(如有);
4.2.2.3.被投诉商品相关的生效司法判决、行政裁定等证明文件(如有);
4.2.2.4.其他能够证明不存在侵权行为的补充信息或证据材料;
4.2.3.针对著作权侵权的投诉,可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4.2.3.1.著作权许可协议,证明商品合法来源的凭证,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其他相关权利证明等;
4.2.3.2.针对盗用图片的投诉,可提交被投诉图片设计原稿及其他可证明被投诉图片系其自行创作的证明材料;
4.2.3.3.针对盗用视频的投诉,可提交被投诉视频的独立拍摄底稿及其他可证明被投诉视频系其自行创作的证明材料;
4.2.3.4.被投诉商品相关的生效司法判决、行政裁定等证明文件(如有);
4.2.3.5.其他能够证明不存在侵权行为的补充信息或证据材料;
4.2.4.针对专利侵权的投诉,可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4.2.4.1.被控侵权商品来自于权利人的凭证;
4.2.4.2.被控侵权商品系根据商家自有专利权或他人专利权合法生产的凭证,包括权属证明和/或授权证明;
4.2.4.3.技术特征或者设计特征对比的说明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投诉商品与权利人外观设计专利不相同且不相近似的对比说明、被投诉商品与权利人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采用的技术不同的对比说明;
4.2.4.4.专利申请日之前已公开相同技术方案或外观设计的文献资料或销售记录;
4.2.4.5.商家或第三人针对所涉及专利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并已提出司法、行政等程序的凭证(如《无效申请受理通知书》、无效申请的证据资料、无效申请决定书等);
4.2.4.6.其他能够证明不存在侵杈行为的补充信息或证据材料;
4.2.5.详细说明不构成侵权的书面理由;
4.2.6.商家对申诉资料及通知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的承诺书。
4.3.商家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文件,不得遗漏或缺失,每一份文件中记载的事项必须清晰完整,并在每一份文件上签署商家亲笔签名(对自然人)或加盖商家公章(对法人或其他组织)。
5.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理
5.1.商家申诉并提供资料的,即视为商家授权药么么依法将商家的申诉材料转送给发出通知的权利人,权利人可以在收到商家通知材料的15天内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5.2.经审查被认为存在侵权行为或商家的申诉材料无法证明不存在侵权行为的,药么么将对被投诉商品采取下架处理,或/和对被投诉的内容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经审查认为侵权不成立的或者根据相关材料药么么无法判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的,则在审查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反馈权利人。除经审查认为侵权不成立之情况外,药么么有权保持此前已采取或再行采取其他的必要措施。
5.3.如果权利人对处理结果持有异议,需要提交新的证据材料,应重新提出投诉;如果权利人仅重新提岀投诉,但未提供新的证据材料,将维持处理结果不变。
5.4.药么么在将商家的声明转送至权利人后15日内,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将保持此前采取的必要措施;药么么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15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经药么么合理评估后,药么么有权终止此前采取的必要措施。
5.5.商家与权利人就投诉事宜自行调解、和解,达成和解的,商家或/和权利人应及时将双方的调解、和解结果告知药么么,在此之前药么么有权保持此前已采取或再行采取其他的必要措施。
5.6.商家出现三次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药么么有权采取终止交易和服务、关闭商家的店铺等措施。
5.7.当商家侵权情节特别显著或严重时,药么么有权对用户单方面采取包括:解除与商家的平台合作协议等协议、直接关闭商家账号或其相关联的所有账号、其他为保护消费者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或平台正常的经营秩序经药么么酌情判断认为适当的各项措施。在该等情况下,为确保消费者或权利人在行使投诉、举报、诉讼等救济权利时,其合法权益尽快得以保障,药么么还有权冻结商户关联账户资金。
5.8.若商家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药么么平台服务协议及平台规则相关规定的,药么么将同时依据该等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理。
5.9.药么么将及时公示或告知收到的通知、声明及处理结果。
5.10.对于因商家售卖侵权品、禁销品等行为引起的品牌商、消费者等第三方投诉的,若最终导致药么么遭到罚款的,此笔罚款应由商家自行承担。药么么有权从商家资金账户扣除相应罚款。若资金账户余額不足以支付相应罚款,商家应继续予以赔偿。
5.11.对于由于商家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给药么么造成任何经济、法律及声誉损失的,商家应予以全额赔偿,药么么有向商家追究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的权利。
5.12.因权利人通知错误给商家造成损害或者因权利人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商家损失的,商家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权利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药么么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6.权利人及商家承诺
6.1.权利人承诺
6.1.1.权利人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于权利人提供信息不实导致的任何后果及责任由权利人承担。
6.1.2.权利人授权并同意↑药城为处理投诉的目的使用权利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权利人同意药么么将该等信息及文件转发至商家。
6.1.3.权利人承认药么么有权自行审查判断侵权可能性,且药么么有权根据审查的需要决定是否向权利人转发商家的申辩材料。
6.1.4.根据法律规定,药么么已经将商家信息进行了公示,权利人对此已经知晓因此,除非法律另有明确的规定,否则权利人承认药么么没有义务向其进一步披露任何第三方的信息。
6.2.商家承诺
6.2.1.商家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即时性,由于商家提供信息不实导致的任何后果及责任由商家承担。
6.2.2.商家授权并同意药么么为处理申诉的目的使用商家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商户同意平台将该类信息及文件转发至权利人。
6.2.3.商家授权并同意药么么为处理投诉的目的将商家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转交给相关行政机关、权威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人民调解组织协助判断或调解。
6.2.4.商家授权并同意药么么将投诉涉及的信息和文件转交给相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用于配合调查取证等用途。
7.附则
7.1.权利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投诉可发至邮箱tanhongyuan@yaomeme.com,药么么收到权利人的投诉后根据本规则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7.2.为了更好地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责任,药么么可视法律法规之要求或运营的实际情况不定时地修订本规则并予以公示。修订后的规则于公示公告或规则中指定的日期起生效,生效的修改后版本将自动替换前一版本之规则。商户继续使用药么么的服务,视为对该新修订规则的认可和接受。
7.3.本版规则于2024年12月31日起生效。